
人與動物最頻繁、最密切的接觸,其實就在每天的餐桌上。
我們吃的每一口肉、每一道海鮮,都來自一個曾經活著的生命。
食用動物必然涉及宰殺。這是事實,也是人類必須面對的倫理課題。
雖然被食用的動物終究會被殺死,但這不代表人可以任意對待與折磨動物,讓牠們承受不必要的恐懼、疼痛與折磨。
本會長年推動經濟動物福利議題,包括人道飼養、繁殖、驅趕、運輸與屠宰。
近日知名餐廳「橘色涮涮屋」活體龍蝦料理引發的爭議在於,在龍蝦尚未死亡的情況下,身體的肉被取出供食用,而龍蝦在餐桌上仍出現明顯的掙扎反應。這樣的畫面,除了令人感到難過不忍,更應嚴肅追問:
為什麼我們還容許餐飲業者,將動物的痛苦,當成展現食材新鮮、吸引消費者的視覺噱頭?
本會呼籲餐飲業,全面停止以活體動物遭受傷害的過程,作為料理展示、消費娛樂或行銷賣點。
就算是「食材」,動物的生命仍應受到基本尊重,動物的身體應受到適當、合理,免於不必要痛苦的對待。
我們相信,絕大多數消費者都能理解:享受美食,不需要以增加另一個生命的折磨痛苦為代價。
龍蝦真的會痛 ! 科學早已不再把牠們當成沒有感覺的生物
過去,人們經常以為,龍蝦、螃蟹等甲殼類動物的神經系統不像哺乳動物那麼複雜,因此不會感受到疼痛。
但越來越多科學研究已經證實這是錯誤認知。
2021年,英國倫敦政經學院(LSE)研究團隊受英國政府委託,系統性檢視超過300項科學研究,從神經生理、行為反應、學習能力、傷害迴避與止痛藥物反應等八項指標,評估頭足類與十足目甲殼類動物是否具有感知能力。
研究指出,有充分證據支持龍蝦、螃蟹等十足目甲殼類動物具有感知能力,牠們的反應並非只能以簡單的神經反射解釋。
例如,牠們會學習避開曾造成傷害的環境,對有害刺激表現出持續性的保護行為,甚至在獲取食物與迴避傷害之間做出權衡。
這些科學證據提醒我們:
龍蝦不是沒有感覺的食材。牠們是具有神經系統、能對傷害做出複雜反應,而且有充分理由認定能感受疼痛的生命。
因此2018年瑞士開始規範龍蝦等甲殼類動物的宰殺方式,要求在殺死前必須先使其失去知覺,禁止直接活體水煮。
英國也在2022年通過《動物福利(感知能力)法》,正式將十足目甲殼類及頭足類動物納入具有感知能力的動物範圍。
當國際社會已經開始正視龍蝦的疼痛與福利,請台灣的餐飲業,別再把活體肢解龍蝦當成高級料理的象徵。
如果你曾經被刀割、被熱水燙傷,就不難理解我們為何反對活體烹煮、活體肢解動物。
想像一下,當我們的手不小心碰到滾燙的鍋子,會立刻縮回;被刀割傷時,會本能地閃避,設法減輕疼痛。
龍蝦與人類的神經系統不同,我們不能直接用人類的疼痛經驗衡量牠們的感受。
但科學已經提供充分理由,讓我們不能忽視牠們會承受相同的痛苦。
尤其龍蝦的神經節分布於身體不同部位,並不像人類一樣,由單一大腦集中控制所有神經活動。
這也意味著,將活體龍蝦直接斬首、切半或肢解,都不能因此認定牠已立刻失去知覺。
當牠的身體被切開、肢體被分離,甚至被直接投入滾燙熱水時,牠沒有逃離的機會,也沒有選擇停止傷害的能力。
我們不該因為聽不見牠們的哀號,就假裝牠們不會痛。
更不應把這樣的傷害過程,包裝成「現撈」、「活體」、「極致新鮮」的高級餐飲體驗。
人道屠宰不是口號,而是一門不斷進步的科學
動物福利從來不只是呼籲人們發揮愛心。
如何讓必須被宰殺的動物,盡可能減少恐懼、緊迫與疼痛,是一門結合動物行為學、神經生理學、獸醫學與工程技術的專業科學。
所謂「人道屠宰」,核心原則就是以經過驗證的適當方法,使動物迅速失去知覺,並確保牠在恢復知覺之前死亡,盡可能避免不必要的疼痛與緊迫。
這些年來,國際間不斷發展、改良各種動物致昏與宰殺設備,正是為了讓人類在利用動物的同時,承擔起減少傷害的責任。
對龍蝦等十足目甲殼類動物而言,直接活體水煮、活體肢解,以及未經有效致昏便切開身體,都不應被視為符合動物福利的處理方式。
至於坊間常見的冰鎮、冷藏、冷凍,甚至使用二氧化碳等方法,目前都不被國際科學接受。讓動物無法動彈,不等於牠已經失去知覺;看起來沒有反應,更不代表牠不會痛。
目前,針對龍蝦等甲殼類動物,使用經科學驗證的專用電擊致昏設備,是國際動物福利研究與實務上受到重視的重要方法之一。
透過適當的電流、電壓及電擊時間,可以使特定種類的甲殼類動物迅速失去知覺,再以適當方式確保死亡。
但不同物種、體型與生理構造,都可能影響電致昏效果。隨便拿電擊設備電一下,不等於已經完成了人道致昏。
從有效致昏到確保死亡,都需要經過科學驗證、訂定操作標準,並落實人員教育訓練。
台灣不能只有海鮮食品衛生標準,卻沒有水產動物福利標準
台灣的餐飲業對於食材來源、品質、保存溫度、食品衛生,有各式各樣的管理規範。
但是,對於活體龍蝦、螃蟹等甲殼類動物,從運輸、暫養到最後宰殺,究竟應如何減少動物的痛苦?目前缺乏明確、完整的動物福利規範。
目前台灣《動物保護法》的動物定義,以犬、貓及其他人為飼養或管領的脊椎動物為範圍,並未將龍蝦、螃蟹等無脊椎動物納入一般保護對象。
這樣的法律界線,已經落後於當代動物感知能力的科學發展。
本會呼籲:
- 餐飲業立即停止活體肢解、活體水煮及以動物痛苦作為料理展示噱頭的行為。 飯店、餐廳及海鮮業者應主動檢討現行處理程序,導入符合科學證據的動物福利措施。
- 農業部應啟動水產動物,包括魚類、龍蝦及其他十足目甲殼類動物的人道致昏與宰殺研究。 針對台灣常見的龍蝦、螃蟹種類,驗證有效致昏條件、死亡確認方法及設備適用性,建立可供業界遵循的操作指引。
- 政府應檢討《動物保護法》的適用範圍。 依據國際科學研究,研議將頭足類及十足目甲殼類等具有感知能力的動物,逐步納入法律保障,並建立飼養、運輸、實驗與宰殺的動物福利規範。
動物奉獻生命供養人類 人類應給予最基本的尊重善待
我們知道,食用動物的生命終究會在餐桌前結束。
但這不代表牠們在生命最後的時刻,就不值得被善待。
文明的進步,不只是我們能把食物做得多精緻、把料理賣得多昂貴,而是當我們已經知道動物可能承受痛苦,也有科學技術能夠減少傷害時,是否願意改變那些習以為常的做法。
一隻龍蝦,也許會成為一道昂貴的料理,但完全不應承受任何不必要的痛苦。
海鮮不殺怎麼吃?
問題從來不是殺不殺,而是我們明明可以減少痛苦,為什麼還要選擇殘忍?
讓餐桌上的每一道料理,不只是對美味的追求,也保有對生命最基本的尊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