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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經濟動物的最後一程,請同理動物的驚恐與痛苦

2022.04.26    分享至: facebook line line

 

日前一輛雙層運豬車行駛於高速公路,一頭豬從上層豬欄摔落地面,癱坐車道中無法動彈的畫面,在網路、電子媒體轉傳,關注的重點不在那頭無辜受傷的豬,也不在於這種事怎麼會發生,而是因為搭上近日網路紅片「九天玄女降肉」的笑梗,吸引大家的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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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同理動物的驚恐與痛苦

相信大家都曾經在高速公路或道路上看過沒有遮蔽的運豬車,豬隻在艷陽下或暴雨中擠成一團,尖叫或痛苦的畫面,更驚恐的是像本次事件,因運輸裝置脫落,導致豬隻掉落,或是車禍翻車,豬隻在道路上奔跑或摔傷癱倒在路邊,既造成後方來車的行車因閃避豬隻發生車禍的危險,也讓這些豬隻在屠宰前又經歷摔傷、車禍撞擊等巨大且不必要的痛苦。

 

錯誤的溫體肉迷思

為什麼每天有兩萬多隻豬被運來運去?
台灣消費者普遍仍有「溫體肉較好」的迷思,因此台灣目前仍維持落後又野蠻的「豬隻活體拍賣制度」。為了滿足市場要「活體豬」的需求,全國每天約有2.3萬多頭豬隻,跨縣市長途運送,從牧場運到各地公立肉品市場拍賣,並在當夜屠宰。

這樣的活體運輸方式,非常不利動物福利與疫情控制。而消費者喜愛的溫體肉,其實更是食安危機一大溫床。本會長期倡議應落實減少運輸的「在地屠宰」、「屠體評級」制度,深入了解議題請見本文
 
 

這些被載來載去的活豬,難道無法管?
 

〈動物保護法〉第6條: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

 

〈動物保護法〉第9條,針對動物運送規定如下:

  • 第1項:運送基本原則「運送動物應注意其食物、飲水、排泄、環境及安全,並避免動物遭受驚嚇、痛苦或傷害。」
  • 第2項:運送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物種的運送人員應經運送職前講習結業,才能執業。
    農委會缺少動物運送例行稽查、執法機制
  • 第3項:運送人員執業後英每二年應接受一次講習訓練。
  • 農委會亦公告〈動物運送管理辦法〉:明定運送人員運送動物應遵守規定,及應使用的運送工具、運送方法。

 

 

目前運送「豬、牛、羊、雞、鴨、鵝、火雞」等經濟動物,其運送人員都必須接受職前講習結業及每二年一次在職訓練,違反者可罰3000元以上15000以下罰鍰。

特定種類經濟動物之運送工具應遵行事項表


本次運送人員並未確保運送動物的安全,已導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本會要求動保主管機關應調查運送人員之責任,依據調查結果做出處分,我們會將網路新聞影像及報導彙整,正式行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要求農委會調查運送車輛、運送人員依法處置。
 

現行動物運送管理辦法對於運送原則、運輸紀錄、運送工具、運送方式皆有規定,但在運載動物的起訖點農場、肉品市場、屠宰場,以及運送過程間,目前都有沒任何外部的稽查機制,端賴運送人員自律。本會要求農委會應建立外部稽查機制,以確保經濟動物福利。
 


共同監督,改善經濟動物的最後一程

邀請大家一同加入監督動物運送的行列,若您在高速公路、道路上發現載運豬、牛、羊、雞、鴨、鵝、火雞,讓動物掉落、動物過於擁擠、動物受傷或沒有遮蔽等情形,請大家協助拍攝照片、影像,將發現時間、車牌、動物不當被對待情形記錄下來,跟各縣市動保主管機關或本會檢舉通報。

各縣市動物保護機關檢舉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