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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自己的佛法--從放生談起

2008.05.02    分享至: facebook line line

文∕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理事長朱增宏口述.徐琬真整理

出家與還俗;生活與工作:佛法的學習與實踐

出家前,我在貿易公司上班。雖然從青少年時期開始就接觸佛教,比較認真的學習大約有十五、六年左右。慢慢深入佛教的內涵後,出家的念頭逐漸浮現。最 後是因為一位朋友的倉促離世,讓我做出決定。原來對出家生活的想像,是深山古剎、青燈古佛,但時勢因緣匯聚,我擔任關懷生命協會的秘書長達六年,學習從事 動物保護這項工作。目前我已還俗,並在這個協會擔任理事長,也差不多有六、七年的時間。出家與還俗,是不同的人生階段;生活與工作,也各有不同的生命體 驗。總之,顯現在外的是倡導動物權益、動物與環境及人類間關係的和諧,內在的體驗還是佛法的學習與實踐。

關於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

成立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一開始是以農場動物的議題為主。飼養、運輸、屠宰問題……等等,這些都跟動物福利有關。受難的動物數量最多,與人們的生活直接相關,牠們的處遇也多半是人間煉獄。

研究會的宗旨是『推動與創造人與動物跟環境之間的和諧』。因為地球上的人、動物還有環境—也就是生命與生命,以及生命的支持系統,其實無法截然劃 分。我們生活的一切需要環境來支持我們,包括乾淨安全的空氣、良好的水與肥沃的土壤。人跟動物、人跟環境、還有動物跟環境之間,本來就是互動的,但這樣的 互動是否和諧,何謂和諧,是很大的課題。

『放生』簡史與問題脈絡

並不是只有中國才有『放生』,舉例來說,像埃及也有民眾會買動物來放生。不管是因為宗教、或者是某種原始信仰,放生一旦儀式化、商業化,變成行為者 可以因此而得到某一種救贖或神秘力量的庇祐,就成了「布施」求報的物質交換,脫離隨緣度眾,不忮不求的素樸精神。中國早期也有類似放生的行為,但不一定完 全跟宗教有關。

人類在漁獵時代跟動物的關係,其實並不完全把牠們當成工具或食物,反而將其他動物視為我們生命的一環。彼此不是絕對的上下關係,即使要吃某一動物的 肉,也要先虔誠地祈禱、感謝,狩獵前或後的儀式,也有這樣的意義在。由於認為動物其實是犧牲自己來滿足我們生命的延續,為了顯示對動物的尊重,也有可能演 化出給某些動物一些活路,不吃特定、具有圖騰意義的動物,抓到某些物種動物必須『放生』的行為。

無論如何,我們現在大致可以肯定的是,現行華人佛教界的放生,規模最大,涉及的商業交易金額也最多。儘管許多放生團體宣稱有經典根據,較為普遍的說法,還是以早期出家人帶著濾水囊過濾河水才喝的行動為佛教放生的根源。但也有人詮釋,那其實只是一種衛生安全的習慣。

談到我們關心放生問題的契機,一來因為我是佛教徒,二來我自己就曾經在士林夜市買了待宰的牛蛙,拿到淡水河畔去放生過。而這個問題的探討,其實並不 是從我們才開始。比我們稍早也有很多環保團體關心,也有學者寫過文章、做過研究,去探討、批判並釐清這些放生的問題。甚至更早之前,在明清時期或民國初年 都有人在談放生的缺點。

比較不同的是,既然這些問題已經有這麼多的人在談,而政府保育單位也說不好,常常也有媒體報導放生的負面現象,直言這些問題很有探討的空間,我們不禁會問為什麼這樣的問題居然還繼續存在?

我們想瞭解現況到底如何、形成商業化、規模化放生的因素為何?有無解決的可能性……等等,於是展開放生行為或生態的研究調查。

人為什麼要放生?前面提到我自己曾經放生過,現在回想起來,雖然那份心是很單純的,但行為的結果卻很有可能跟自己的期待有落差。如果當時的我知道有 其他的方式可以達到我想要的目標,也許我會有機會調整自己的行為。所謂「法尚應捨,何況非法」,慈悲或佈施並沒有一個絕對的、非這樣做不可的唯一答案,何 況已經知道這樣做會給動物和環境帶來很大的負面影響?

因此,當我看到部分佛教團體面對這個問題,不但不積極調整作法,反而曲解環保和動保團體的理念,或更加強調放生的神秘主義傾向,堅持「修行或功德資量的累積」非如此不可,其實就會感到與我所理解到的佛法有所衝突。

很多放生團體會強調放生的種種果報,在《台灣宗教團體放生現象調查報告》裡就提到過一個例子。大意是說如果你失戀,用放生就可以找回愛情;反之,如 果你想擺脫一個不好的對象,放生也可以幫助你遠離對方的糾纏。若從心理學角度來看,之所以會有這種感應跟體驗,可能並不是因為你放生,而是因為你去放生的 時候,看到動物從你手上離開、感覺到牠自由了,你很高興,很輕鬆,也就找到了解決問題的方法。因此,關鍵是你有歡喜心、放下、解脫,智慧自然呈現,那麼做 很多其他的事情時都有可能達到同樣的心理效果。

籠內的放生鳥許多早已虛弱無力,無法高飛。放生者進而拍打籠子驚嚇牠們。 傷害生態,增加個體動物的犧牲:野生動物獵捕、人工飼養動物繁殖、買賣。大量化、商業化放生,不是慈悲,而是造孽。

變相的贖罪券

研究問題、調查真相是很重要的第一步。我們要了解問題的現況、問題的各種重要因素、各種因素之間的關聯或因果關係是什麼,如此我們才能夠去從一種比 較批判性的角度來釐清這個問題。並探討如果它是一個問題,那對現在的社會有什麼影響、可以提供什麼樣的改變及其可能性……等等。

研究調查、分析探討,並公布社會週知後,我們持續密切注意這問題的發展。發現有些寺廟或團體,基本上比較不必依賴透過放生而來的經費支持,在理念上也能認同本會的理念,就會選擇調整或完全不做。因為他們覺得有其他方式可以取代放生要達到的目的。

例如可以規劃引導徒投入社區、教育或環保等等現代社會非常需要的新興「慈善」活動,甚至於推廣素食也可以一舉數得、兼顧環保、減少飢荒、減少全體人類的健康風險等等,都是非常好的一種尊重生命的作為。

也有團體還是非常堅持要去放生,但他們認為外面的批評還是有其道理的,因此他們會從技術上,或從活動時間頻率之類的項目來調整或改善,或是透過自己的方式及管道去找學者進行內部自我調整。雖然調整的方向或幅度還有討論空間,至少願意調整還是值得鼓勵的。

第三類的寺廟或團體就很可惜了。他們反而利用這些環保團體、動保團體對他們的指責,來凝聚信徒的向心力。或者甚至宣稱現在就是末法世代,放生還被批評就是末法時代的象徵,強調更應該加強放生這樣的行為。

我們認為,第一類和第二類團體,可以透過溝通和對話,一旦對問題有更多的了解,會自動自發地轉型,甚至就放棄不做。而像第三類團體的話,基本上他們 相當程度地依賴放生活動募經費,也就是其實已經把放生給商業化了。募得更多經費,就買更多、放更多,就這樣不斷地重複循環下去。這是一種「寺廟(體驗)經 濟學」,『放生』其實就是一種商品,被放生的動物只是工具。所謂佛法、經典如何如何,不過是這個商品的包裝而已。

從緣起性空的角度來看,「放生」這個概念本身,也是「無自性」的,並非「絕對」不可以。可不可以,如不如法,應該考慮其時空因緣、各種條件。我們在 報告裡有提到,有好幾種「放生」方式我們是認同的。比方說動物的急難救助,或者是救援後的放生。像野生的傷鳥你救了牠,在牠的傷勢復原後把牠放掉。如果有 宗教團體要去協助相關單位來救援、照顧這些動物,也很值得推廣啊!

讓人詬病的放生,其實是那種非常大量且商業化的放生。放生動物不但可以預定、庫存,而且還有規格化的包裝。跟原來急難救助的精神已經是完完全全不一樣了,這樣你還說它不是物化動物嗎?如果佛教是一個非常反對把生命物化的宗教,對這樣嚴重的議題怎麼沒有比較積極的作為呢?

從這個角度看,商業化放生這問題之所以還長期存在,佛教本身的反省力或實踐力不足,也是很重要的因素。

表面上,現代(民主)政府當然不敢得罪佛教。因此,除非佛教本身的力量能夠反省,能夠有更積極的作為,要說佛教能夠引領社會向上提昇,可能還是「緣木求魚」吧!嚴重物化生命、破壞生態環境的商業化放生現象都改不過來,還能期待佛教引導整個社會或國家的革新嗎?

放下殘酷的慈悲、拒絕商業化放生

放生問題的重要性,我想除了為那些放生動物發聲之外,還有其他意義。就我個人而言,雖然我現在已經還俗,但我覺得佛法不管是精神上或行為上,還是我 的一個主要指引。面對放生這樣的現象,也是我思索佛法義理的「另類道場」。其次,當然是它對環境生態及動物族群的影響;第三,很弔詭的,環境保護是針對整 個生命族群,因為這一塊河川及乾淨的空氣保存下來,在這大環境裡面的每一個生命都能獲得保障,所以它是一個集體利益的關懷。但很多放生團體認為,雖然你關 心的是整個河川的保育,但我關心的卻是當下這條魚馬上就要被殺了,所以買下來放生,因此就這條魚的個體生命而言,我的的確確是救下來了。而這正好是動物保 護、動物福利或動物權益的訴求,也就是動物個體生命權益或品質的維護。那麼我們為什麼還反對放生?是不是很矛盾?

其實,動物福利或動物權雖然主要是在談每一個個體及其生命的維護,但生命世界是複雜的,個體與集體並無法完全切割,動物權可能會跟環境權有所衝突。 更何況,許多商業化放生團體,根本就是鼓勵商人獵捕原本在野外、在海裏生活的動物!也就是說,商業化放生並不是動物在危難時提供救援,放而是讓許多無辜的 動物遭受無妄之災。所以商業放生不僅僅對生態維護造成危害,對每一動物的動物權跟動物福利也是一個非常大的傷害。既然這樣的行為對集體、個體生命的福祉都 是危害,為什麼這些宗教團體可以做得這麼理所當然呢?

我覺得這同時也是在反映我們這個社會的現象,每一個人都可能有犯錯或判斷錯誤的時候,而這些都可能有它過去歷史的包袱,可是我們卻沒辦法去面對一些新的聲音並回過頭來調整自己,所以我覺得它相當程度也是在反映社會問題。

進一步來說,不當的放生不只是傷害、虐待動物;根據《動物保護法》或《野生動物保育法》,這樣的行為其實也是一種遺棄。商業放生也間接的在殘殺許多 動物,因為捕捉、倉儲、運輸都會造成動物死亡,一個生態原本相對穩地的河川、湖泊,甚或海岸,原來的族群也會因為大量、突然進入的族群,而產生覓食的競 爭,弱勢的一方當然有可能因此傷亡,嚴重的話,甚至還可能有滅種問題。另外,在被釋放前,原在棲息地自由自在的動物,因為有人要放生而被捕抓、庫存也就是 一種囚禁。所以光是一個放生的行為,我們可以說它對動物的六大傷害幾乎都包辦了。

雖然我們認為法律是一個解決方式,對象其實前面提到的第三類團體。「殺頭的生意有人做」,道德勸說其實無能為力,如果證據顯示這樣的行為危害了動物及生態環境,而主事者又還繼續愚弄民眾的話,就是法律應該介入的時候了。

認知侷限性,開展無限性!

基本上人類的責任應該是要透過各式各樣的教育管道、法律途徑來解決這個問題。站在一個學生的立場,可以把這樣的訊息傳遞給身邊周遭的人知道,並透過學生跟學生之間的交流讓更多人了解到這問題的嚴重性。

其次,我想學生還是可以透過實際可為的行動發揮力量,例如寫信或E-MAIL告訴政府、立法委員或民意代表,這也是一種護生行為。

最後,也可以寫信給還在從事商業化放生的佛教團體或寺廟,希望他們改過「向善」!我想不管是對於社會的哪一個層面,學生們的聲音都都會有影響力。

其實每個人都是有侷限的,但影響力的累積可以遞增!就算我們願意不斷地去重複我們所講的東西,來聽的人也都是固定的那一個群體。但透過不同的管道往 不同的層面,不同的人用不同的語言,跟不同的對象來談,那才是一種社會影響力的延伸。侷限性不僅只是處理動物放生這問題的瓶頸,每一個社會問題都是這樣。 但認知到侷限性,無限性的開展,卻很有可能!

至於透過傳媒的力量這一點,其實大眾媒體的共同特性就是,它要的是一個新聞,不是舊聞。而要讓媒體刊登新聞,就必須要有新穎、確實、深入的內容,如 果只是表面裝得很花俏,即使有吸引力也很膚淺,很難發揮社會穿透力。因此我們要求自己,每一次公佈的報告都必須有憑有據,必須提出可信的論述和分析,將問 題正確而清楚地呈現。但這些就都需要時間。因此不見得是資源的問題,嚴格說起來,真正不足的,是人力的資源,時間的資源。何況,人其實是一種容易遺忘的動 物,當年我們公佈這份報告雖然轟動一時,但其實還是有很多人不知道、不記得,更罔論年輕或幼小的一輩了。

放生現象反映了佛教的保守與鄉愿

就從事保護動物的工作來看,它是我對佛法的理解跟實踐的一種心路歷程。就放生這個議題而言,它讓我看到這個社會的縮影,也反映了佛教的保守與鄉愿,同時也讓我看到政府的無能及逃避。

放生問題也跟生死教育有關,主張、推動放生的法師、信徒究竟如何看待這些動物的生死呢?我不認為、也不會說今天我就是一個可以做到完全不殺生的人, 我也不覺得一個人一定要吃全素才叫做尊重生命。緣起無限,沒有絕對。我們生而為人,其實就對這地球造成相當的負擔,所以我們只是在一個相對的環境中去盡量 做到自己的本分而已。

商業放生團體用一種非常冠冕堂皇的理由說放生是尊重生命,其結果完全相反,卻又可以一再地被允許、被包容而存在,我想不管讀者您是否身為佛教徒,都值得好好地想想這樣的問題,並思考能採取什麼樣的行動來影響這個問題的發展。

作為社會的一份子,每一個人都應該盡一份力量!感謝每一位看過這篇文章,並願意把這個影響延伸出去的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