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9.30
台灣立報(第5版)
媒體報導,台北市溫姓市民發現流浪狗「Nu Nu」肩胛骨有道長約3公分傷口及縫線,經診斷,竟是開刀挖出晶片的傷口。
若這事件確定狗遭故意取出晶片後棄養,將是動物保護法實施寵物應登記後的首宗個案,引起農委會關切,嚴正譴責,並呼籲民眾提供檢舉資料。依動物保護法規定,若證實飼主棄養,可處1.5萬至7.5萬元罰鍰。
農委會指出,獸醫若對動物做了不必要的侵入性手術,涉及違反動物保護法「動物醫療及手術,應基於動物健康或管理上需要,由獸醫師施行」規定,可處3千元至1.5萬元罰鍰。
農委會強調,民眾萬一無法繼續飼養動物,應送交各地動物收容所,不可任意棄養;呼籲民眾發現有棄養、虐待動物行為,可將人、事、時、地、等事證向動物保護單位檢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