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1.21
自由時報(B04C版,社會新聞)
桃園縣八德市民簡先生餵養住家旁的兩隻流浪狗,沒看管也沒綁繩,兩條狗去年2月15日上午追咬機車騎士成傷,檢方認定簡先生餵養流浪犬,視他為飼主,追究過失傷害罪,桃園地方法院昨天判處15日拘役,易科罰金以每天1000元計算,為了兩隻流浪犬,他得另花上1萬5000元,全案還能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