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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0年收容所相關事件 : 農委會:愛犬走失 請連繫動物之家或收容所
     

    2010.02.03

    自立晚報(綜合)

    針對很多民眾曾經發生家中愛犬走失的情況,農委會昨〈二〉日表示,飼主可以先連繫當地的動物之家或收容所,或可以到「寵物登記管理資訊網」或當地動物收容所網站刊登寵物遺失啟事,相關單位若有捕獲,會立即通知飼主領回。

    農委會以台中市賴太太為例,他飼養的「小黑」在98年10月因發情追逐其他母狗而走失了,後來在1個月後透過動物之家的協尋終於順利找回。農委會表示,這樣的溫馨故事幾乎每天都會發生在各地的動物之家或收容所,透過協尋功能及收容資訊的公告,98年已經協助2,000多隻走失的小狗回到主人的懷抱了。

    農委會說,愛犬如果走失,飼主可以先詢問當地動物之家或收容所是否有捕獲特徵類似的犬隻,或是到「寵物登記管理資訊網」(http://www.pet.gov.tw/)刊登寵物遺失啟事,相關單位若有捕獲該遺失的犬隻,會立即通知飼主領回。飼主亦可透過當地動物收容所網站或相關公告有關捕獲犬隻之訊息,由其犬隻照片、特徵及捕獲地點研判是否為走失的愛犬。以上之標準作業可以協助您走失的愛犬順利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