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7.14
依據「寵物登記管理辦法」規定,飼養犬隻必須完成寵物登記晶片植入及狂犬病預防注射。即日起至7/25,飼主應攜帶身分證及愛犬,依市公所通知日期按指定地點接受狂犬病預防注射。如無法按時逕往注射者,可於7/28~31先聯絡,並於上班時間內攜帶愛犬到市公所農經課補行登記注射。
畜犬登記費收取標準為,已絕育登記費每隻500元、晶片植入費300元、狂犬病預防射費120元,合計920元;未絕育登記費每隻1,000元,晶片植入費300元、狂犬病預防注射費120元,合計1,4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