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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1年捕犬相關事件  : 流浪犬無處收容…狗吃狗 雲林20鄉鎮市清潔隊長陳情促設收容中心
     

    2011.01.12

    聯合報(B2版,雲嘉綜合新聞)

    雲林縣沒有流浪動物收容中心,清潔隊捕捉流浪狗,因代收容的動物醫院配額不足,被暫置的流浪狗甚至出現狗吃狗的慘狀;全縣20鄉鎮市清潔隊長昨天帶流浪狗到縣府陳情,要求設立收容中心,或乾脆委託動物保護團體捕狗、代收容。

    雲林縣政府家畜疾病防治所所長張鴻猶說,縣府正尋找合適的收容地點,為收容流浪動物,委託代收容的動物醫院由去年11家增至今年15家,每月可收容300隻流浪狗。

    近20隻關在鐵籠的流浪狗,被搬到家畜疾病防治所前廣場,其中有一整窩近10隻被捕,林內鄉清潔隊表示,這些流浪狗都是在1個月內因民眾通報而捕獲,卻因動物醫院沒有空間和配額,而無法代收容。

    發動陳情的林內鄉長邱世文、清潔隊長樊期昱說,清潔隊工作是清運垃圾,捕捉流浪狗屬協辦業務,沒有經費,設備不足,容易受到動物保護團體責罵,他們更不希望讓社會形成「流浪狗等動物是被回收的垃圾」的不良觀感。

    樊期昱、口湖鄉清潔隊長李仁譪都表示,有些鄉鎮或縣市不捉狗,但將流浪狗趕到鄰近鄉鎮或縣市;林內鄉更有暫置於清潔隊的狗因飢餓而吃掉奄奄一息的狗,口湖鄉有民眾因痛恨流浪狗而毒狗。

    土庫鎮清潔隊長謝俊森說,清潔隊員捕狗缺乏法源依據,等於冒著違法風險處理流浪狗,政府官員和民意代表都成幫凶。

    邱世文批評中央環保署與農委會互推動物收容作業;立委劉建國表示,動植物屬農委會權責,確實由農委會負責動物管理,縣市由家畜疾病防治所負責,縣府必須儘速設置動物收容中心,並統整捕捉流浪狗作業;清潔隊員捕捉流浪狗的法源依據,他會在立法院舉行公聽會,修法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