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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1年捕犬相關事件  : 流浪狗管理不當 農委會被糾正
     

    2011.02.15

    中央社( 國內政治,台北)

    監察院調查發現,行政院農委會對犬隻(含流浪犬)管理不當,歷年植晶片比率僅約6成、絕育率僅3成,政府稽查棄養犬隻成效不彰,每年耗費新台幣2億元善後,今天通過糾正。

    監察院通過監委錢林慧君提案、糾正農委會。監察院說,動物保護法立法至今已13年,農委會本有充裕時間積極落實犬籍登記制度,卻因為對地方政府監督不周,使得歷年犬隻晶片植入比率始終維持在60%至65%之間,犬籍登記沒有全面落實,難以約束飼主,衍生多項問題。

    監察院指出,98年全國在養家犬高達127萬隻(其中有登記數量為85萬),98年進入收容所的棄犬數高達10.5萬隻,還有8.4萬隻四處流浪。

    監察院說,最近3年來,中華郵政郵差遭犬隻攻擊2519次,民營郵差遭犬隻攻擊7800次,因犬隻導致道路車禍案件數高達823件,國道清理狗屍高達4909隻,流浪狗咬死1.4萬隻農家飼養的家禽家畜,地方政府清除狗便次數高達17萬3482次。

    另外,最近3年用在處理流浪狗的公帑高達6.2億元,包括晶片、結紮、捕捉、醫療、飼料、收留、環保單位處理犬便犬屍等經費,及地方政府辦理動物保護業務自行編列的縣市政府預算。

    監察院說,控制流浪犬數量最有效的方式是絕育,但農委會對地方政府監督不力,再加上依法提供的獎勵與補助不足,10年來犬隻絕育率僅3成。

    糾正案文指出,有12個縣市連續4年在公共場所稽查寵物登記件數掛零,稽查比率僅1.6%(98年全國127萬隻犬,被實施寵物登記稽查次數僅2萬531次);另外,有19個縣市連續4年沒有開出任何1張「棄養犬隻」罰單,這樣的執法績效與8.4萬隻流浪狗相比,顯然執法怠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