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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年收容所相關事件 : 台北市議員扮兔女郎為寵物兔請命
     

    2009.06.22

    中華日報(電視快訊,台北報導)

    市議員吳思瑤21讓扮兔女郎,與台北愛兔協會共同發起『I LOVE U-兔 』活動,呼籲民眾在關心受虐犬貓時,別忘了還有其他小動物也需要社會、政府的關愛。

    吳思瑤議員現場播映愛兔媽媽從某家檳榔攤旁搶救一隻小兔,小兔身上大片傷口腐爛、長膿,深可見骨。台北愛兔協會發言人郭守成表示,這隻被救回來的兔子算是運氣好的,全台灣每年被棄養的兔子,只有極少數被送到協會妥善安置,更多的棄兔是成為野狗貓的盤中飧。

    吳思瑤議員表示,根據動檢所統計3年來只有5隻棄兔,但是協會網站統計,光是今年1~5月就有37隻棄兔請求協助,與動檢所的數據相去甚遠。

    愛兔協會理事長吳盈瑾說,動保法第一條明定,不只犬貓應受保護,舉凡動物之生命均受到保護。

    動檢所嚴一峰所長表示,將要求動保員前往查明,若檳榔攤有虐兔的事實,將依動保法可處15,000~75,000元罰鍰。他表示,動檢所對於流浪動物生命的尊重,都是一視同仁,自馬前市長時即有延長流浪動物的留置期,目前郝市長任內,所有被收容的流浪動物,平均留置時間是42天,遠較法同的7天為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