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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0年捕犬相關事件 :  友善城市?高市捕獸夾滿山亂夾 登山客驚
     

    2010.08.21

    自立晚報(高高屏)

    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陳麗娜昨〈二十〉日表示,高雄號稱是一座對人對動物都呵護有加的「友善城市」,但今年以來,西子灣、柴山發生10多件流浪狗遭捕獸夾夾傷事件。動物保護團體志工後來發現,柴山有許多捕獸夾放在靠近山邊的草叢、或登山步道的外側,可能是不喜歡流浪狗的民眾所私設。

    陳麗娜說,柴山有大量登山客,如果有老人、小孩、登山客誤觸補獸夾,後果會如何?捕獸夾在坊間的五金行就買得到,一個僅40至60元,上面沒名字,到時該找誰負責?

    獸鋏威力強大,效果不下於戰場上的地雷,無論人犬,被捕獸夾夾到嚴重者必須截肢。許多動物保護團體、民間私人收容所裡,常會發現許多缺手缺腳的狗跳著迎接,殘狀令人不忍卒睹。

    陳麗娜認為,捕獸夾本就是法律所禁止對動物所採用的補捉器具,動物保護法第十四條之一:「捕捉動物,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使用下列爆裂物、毒氣、電氣、腐蝕性物質、麻醉槍以外之其他種類槍械、獸鋏等方法。」野生動物保護法第十九條,也明文禁止以獸鋏來捕獵野生動物。

    陳麗娜表示,英美先進國家早已禁用捕獸夾,歐盟也於1991年禁止使用捕獸夾。我國不管野生或非野生動物,法律都禁止使用捕獸夾,但捕獸夾還是到處買的到,雖然違法使用獸鋏要罰1萬5000元以上、7萬5000元以下罰鍰,但查獲的捕獸夾根本不會寫上名字,使罰則形同具文,於是捕獸夾就滿山亂夾。

    要避免捕獸夾傷害人及動物,根本之道應該要禁止販售,如果真有特殊需要時,再向主管機關申請使用。因此希望市政府要落實動保法、野保法規定,禁止公開買賣獸鋏,如果法規有疑慮,就請擬具條文、納為高雄市自治法規。

    陳麗娜指出,當然流浪狗有製造髒亂、影響環境、威脅人類的情況,流浪狗不是不能抓,但捕抓一定要合法。獸鋏為法律所禁止,就不該使用。希望市政府要針對可能私設捕獸夾的地方,如柴山、西子灣、閒置空地等詳細檢查,以免老人、小孩、一般動物、流浪犬受到傷害。

    陳麗娜強調,市府也應該加強宣導,如果有捕抓流浪犬的需要,就向高雄市政府提出要求,不要私下以違法、虐待方式處理,否則自己吃上官司就得不償失。

    高市府99年度編列貓犬貓安樂死預算70萬,中央則有270萬的犬貓絕育補助經費。犬貓安樂死有人道爭議,如果將安樂死預算取消,但增加編列絕育、以及留置安養經費,一年增加的預算並不會很多,可是對高雄市的人道、友善城市形象卻會有很大幫助。

    取消犬貓安樂死,相對的就會增加節育及安置經費,雖然這是必然的代價,但相信高雄市應該承擔得起這個人道進步的代價。至於擔心宣布安樂死而會使民眾棄養情況增加,這應該可以用加強宣導、植入晶片等配套措施辦理,不應成為取消安樂死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