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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地方政策
: 宜蘭縣捕犬業務回歸農業局,但仍由清潔隊捕抓
2003.09.03
環保局提案建議,流浪犬之收容與處理應移交農業單位,並請副縣長主持協調會。會中決議,明年一月份起將流浪犬捕抓工作移由農業局主管,但仍由各鄉鎮市公所清潔隊負責捕抓。(中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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