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1.19
台灣時報
泰武鄉的平和村與佳平村,為防範部落野狗流竄,威脅安全與破壞環境,制定了管理野狗公約。由社區巡守隊負責抓野狗,抓到狗後先關在鄉公所提供的狗籠,再公告認養,狗主人出面認養時,並須繳500元作為部落環保基金,若無人認養,但查出狗主人,還是要受罰。最後沒人認養的野狗,會送到屏東科大的流浪狗中之家收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