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從收容留置開始 收容所與動物福利 行動參與 從1949以來 政策建言 討論與回應 最新消息 捐款支持
  • 看事件
  • 看法規
  • 看施政
  • 1999年收容所相關事件 : 北市處理流浪犬六步驟 源頭管制、捕捉、收容、污染防治、宣導、追蹤管理
     

    1999.01.23

    中國時報(19版,台北萬象)

    台北市長馬英九主持市政會議時,要求主管機關以「市民關心的頭等大事」,妥善處理流浪犬問題,並指示副市長白秀雄召集專案會議,於一月底提出具體解決方案。

    市府調查,台北市遭棄養的流浪犬約79,000隻,民眾每日相關陳情案約20件以上,而環保局每日捕捉送交家畜衛生檢驗所的棄犬收容量僅40隻,收容及處置量均無法解決實際需要。雖然市府已編列預算鼓勵民間成立「棄養犬貓中途之家」,並計畫設置公有「流浪犬貓認養及愛物動物教育中心」,但地點遍尋不易。環保局原本看中北投區行義路陽明山國家公園旁一塊1.52公頃土地,希望成立流浪犬收容中心,但遭附近居民及地方民代強烈反對。

    白秀雄在22日首次召集棄犬處理專案小組,並決議將依動物保護法設置動物保護檢查人員,針對動物宰殺、繁殖、買賣、寄養等進行稽查和取締。由於中央主管機關農委會並未編列預算,市府也無相關經費,市府專案小組要求各個區公所、教育局、家畜所、警察局、市立動物園採臨時編組方式,組成聯合執行小組做動物保護檢查作業。不過,相關單位皆以人員不足為由,認為應重新檢討成立聯合執行小組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