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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0年捕犬相關事件 : 人道捕犬 動保團體籲設動保處
     

    2010.08.12

    中國時報 (桃園報導)

    上百位桃園縣推廣動物保護協會成員十一日到縣府抗議,呼籲終止濫捕,且讓捕犬業務回歸動保機關,協會認為桃園縣犬隻管理條例由農業發展處辦理、環保局協辦,委託鄉鎮市公所清潔隊執行,沒有專責處理單位,盼成立動物保護處。

    桃園縣有十萬多個家庭有動物作伴,也是全台棄犬貓收容第三高、寵物繁殖買賣數量第一高的縣市。該協會執行長鄧巧玲指出,清潔隊並非動保主管機關,執行上未能符合人道捕犬作業的規範,甚至還會違反動保法而遭人檢舉,反而形成政府帶頭虐待生命的不良示範。

    協會表示,桃園縣立動物收容所每天都爆滿,今年初雖延長收容時間至十二天,但仍無法負荷增加的數量,以公立動物收容所能給一頭中型犬最小圈養空間,在桃園竟可塞九隻狗,狹小空間狗兒恐互咬受傷、吃喝不便、疾病交叉感染。

    也因為這種狀況不斷惡性循環,動保團體要求縣府正視這些生命,盼廢除清潔隊捕犬,整合十三鄉鎮市捕犬通報系統,杜絕濫捕並發揮教育功能,把捕犬作業回歸專責單位負責,成立動物保護處。

    副縣長李朝枝表示,動保團體的聲音縣府聽見了,會在一個月內召開相關公聽會,至於動保團體提出的成立動物保護處部分,他指出,由於升格直轄市組織章程已送審核,目前來不及作業,成立局處需審慎考量,若有需求縣府不會忽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