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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1年捕犬相關事件  : 流浪動物不能撲殺解決
     

    2011.01.14

    中國時報(A18版,時論廣場,王樣)

    見到貴報關於雲林縣流浪狗問題的報導,身為獸醫師以及雲林的在地人,想提供個人觀點及國外做法,供各界參考。

    流浪動物在台灣是個嚴重的社會問題,旅居留學日本多年,敝人只曾在異國見過一隻流浪狗。然而這並不是因為日本人不會遺棄寵物,而是日本政府撲殺流浪狗貓的效率非常高。甚至,在許多縣並設有「寵物回收車」,如同垃圾車一樣會定時出現於街頭捕捉流浪動物,寵物回收車同時也接受民眾的預約,可到府接送這些日本家庭所「不要」的寵物。這些動物會被送到動物收容中心,在留置期過後若無人願意領養,將遭到集體安樂死。

    根據日本政府統計,目前平均每年必須要撲殺約三十萬隻的狗貓。在一九八○年代以前,每年甚至要撲殺一百萬頭以上的流浪狗貓,才得以建立如今令人「羨慕」的乾淨環境。

    回到台灣,撲殺真的能夠解決所有的問題嗎?

    從社會文化的觀點來看,敝人認為台灣人普遍有好生慈悲的性格,不忍撲殺這些流浪動物所致。甚至有許多人會阻止清潔隊的捕捉行動,主動救援受傷的流浪動物等等,這說明了全面撲殺流浪動物,並無法被台灣的普羅大眾所接受。

    在虎尾鎮的街頭所看到的流浪動物,多半有許多愛心媽媽會固定提供食物以及乾淨的飲水,這些流浪動物也多固定其活動的區域。但這些愛心媽媽大多沒有足夠的金錢能力帶這些流浪動物去做節育手術。年幼的流浪動物也因為受到了照顧而提高生存率,也提高了流浪母狗的懷孕率,以至於流浪動物的數目在短短時間之內快速增加。

    以目前世界各國的經驗,TNR(即TRAP捕捉∕NEUTER節育∕RETURN回置)是經過研究,在撲殺以外最能有效控制流浪狗數量的方式。敝人募集了資金以及器材,運用自己的專業與愛心媽媽合作,為流浪母狗施行節育手術。在留置期間,敝人盡力去找尋願意領養者,但並非易事,大部分的流浪動物在不得已的情況之下,只能依照TNR最後的一個步驟,「回置」並交由愛心媽媽接手其後的養育工作。

    然而,在敝人實作的經驗當中,發現僅僅在短短的一至兩個禮拜,流浪動物原所處的環境竟已遭到新的流浪動物入侵。這說明了如果無法使流浪動物全面消失於台灣的街頭,捕捉與撲殺並無法解決地區流浪動物存在的問題。

    若是能夠以節育代替撲殺,考量對環境的影響以及人道精神,控制流浪動物的數量,又可避免其他流浪動物入侵我們的空間,節育是最符合目前台灣社會所能接受的方式。生態自有其平衡,一味的撲殺單一物種並無法解決所有的問題。以台灣鄉下的情況而言,流浪狗貓的存在,或可減少其他危害人類的動物如蛇鼠之輩的過度存在。

    然而,TNR並不是百分之一百完全美好的方法,其原因在於多數的流浪動物在做完節育手術之後,必須回置其原有的生活領域。在台灣,多數人並不願意自己的居家環境附近成為大量流浪狗的安置場所,而這也是台灣多數的愛心媽媽常與街坊關係緊張的原因。

    個人建議,政府可以藉由公權力做出兩全其美的行動:以計畫性的方式招募並補助獸醫師為流浪動物集體施作節育手術,並要求在戶外放養寵物的主人,其寵物都必須接受節育手術。在節育手術過後無法回置流浪動物的區域,則應選擇遠離市區的地方,提供流浪動物的收容場所,其場地或可交由愛心志工來管理。

    如此除了可以減少市區裡流浪動物的數量,也可以減少政府的財政支出,以及清潔隊員捕捉流浪狗的徒勞無功甚至受傷。同時也避免愛心媽媽以及流浪動物照護團體,與其所在街坊的關係持續惡化。可以說政府,民眾以及流浪動物三方都能取得最大的利益。(作者為獸醫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