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21
自由時報(A14T版,台北都會焦點)
台北市政府昨天舉辦中山區區里發展座談會,「狗」問題成焦點,多位里長建議本市訂定自治法規,從嚴管束飼養寵物、禁止到公園遛狗、重罰讓愛犬隨處便溺者、加強捕捉流浪犬等。
市長郝龍斌回應,不可能要求養狗的民眾不遛狗,若飼主缺乏公德心,如遛狗應繫狗鍊卻未繫、讓小狗任意便溺影響環境清潔,里長、民眾可檢舉,提供照片、地點、時間等資料資訊,動物保護處、環境保護局就會派員稽查並開單告發。
環保局長吳盛忠說,今年至五月底,已告發近百件遛狗卻未清理狗便案,依廢棄物清理法罰款一千二百至六千元。
動保處長嚴一峰表示,正研修台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預計送市議會下會期審議,其中規定,遛狗未繫狗鍊者,罰款兩千至一萬元,犬隻買賣雙方須在四個月內,完成寵物重新登記,否則開罰一至五萬元。
「台北市是名副其實的狗屎城市。」集英里長何喜雄反映,鄰里公園屢見民眾帶犬隻進入「解放」(排便排尿),若有其他人在場,飼主多半簡單清理狗便,反之就放任不管,造成別人誤踏;狗屎多及流浪犬多等惱人現象,存在於捷運線形公園的民生西路到圓山之間。
何喜雄建議,市府立法要求民眾養狗須申請許可執照、逐年繳付規費、犬隻植入晶片、禁止到公園遛狗;新生里長曾國益、正守里長林洳萱、下埤里長王琇妃等人,當場呼應他的主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