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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年捕犬相關事件 : 林口鄉禁餵流浪狗違者重罰6千
     

    2009.05.07

    自由時報(第A08版)

    台北縣林口鄉公所因流浪狗為患,即日起將對在街上餵養流浪狗人士開罰。已在鄉內11處主要流浪狗聚集點豎立牌面宣導,將派員蒐證,凡以廚餘、便當及飼料等餵食流浪狗者,稽查員將拍照存證,並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開單告發,罰鍰金額為1,200~6,000元。

    愛狗人士認為鄉公所的做法根本搞錯對象,解決流浪狗問題,應該教育飼主不要棄養,並鼓勵絕育,怎麼會把矛頭指向愛護動物的第三者?

    北縣環保局環境衛生管理科長程大維也說,去年台北市以廢棄物清理法開罰在公園餵野鴿的民眾,環保署認為餵鴿與造成髒亂間並無直接關聯性,建議改用「公園管理自治條例」處分。以此標準來看,餵食流浪狗是否與污染環境有直接關聯,以廢清法開罰,環保局仍需與環保署研究適法性。

    林口鄉代理鄉長黃世榮不以為然地表示,把廚餘、飼料放在地上,就是污染環境,當然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且林口鄉靠近山區,市區內有很多未開發空地,成為許多人棄養動物的地點,尤其流浪狗數目更多,儘管捕狗隊幾乎天天出動,一個月至少捕捉5、600隻,但流浪狗數目卻有增無減。此外,流浪狗咬人、追車導致機車騎士發生意外事件頻傳,更是讓鄉公所傷透腦筋。

    黃世榮說,流浪狗抓不勝抓,除了飼主棄養導致流浪狗數目增加,愛狗人士餵食,也使得流浪狗產生依賴心理及群聚;愛狗人士基於尊重生命,捨不得狗餓肚子的心態可以理解,但也須考量到狗傷人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