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6.16
民眾日報(11版,中縣新聞)
大甲鎮公所捕抓流浪狗後缺乏適當的安置場所,僅放養在垃圾掩場內,遭鎮民代表抨擊,沒有用狗籠安置捕獲的野狗,掩埋場內生存環境極度惡劣,野狗隨時逃竄到外面傷人,要求設法將流浪狗移到合適的場所飼養。鎮公所表示,放養在垃圾場的流浪狗都有定時餵養,絕非任其自生自滅,在完成公告後,就會由農業局人員以注射藥物方式進行安樂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