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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1年捕犬相關事件  : 農業局籲勿以不法手段傷害犬隻
     

    2011.03.15

    民眾日報(第B15版,高屏綜合)

    高雄市政府農業局動物保護處日前接獲民眾報案,指出有流浪犬被毒死。動物保護處呼籲,若有流浪狗問題,請洽動物保護處協助處理,勿以不法手段傷害犬隻。

    動物保護處接獲民眾報案,壽山管理站龍泉寺附近有流浪狗被毒死,隨即派員前往現場查核,現場附近計有近10隻流浪犬被毒死,本處隨即於現場採樣(疑毒食物),同時將流浪狗屍體載回處內解剖,同時將採樣的食物及解剖後之檢體送農委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檢驗;因現場並無監視器,本處將請警方協助追兇,並張貼公告。依據動物保護法第6條規定任何人不得惡意或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違反者依同法第30條第一項第三款違反第六條規定,惡意或無故搔擾、虐待或傷害動物處新台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七萬五千元以下罰鍰,再依同條例第二項規定若導致動物重傷或死亡,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動物保護處呼籲民眾,若有受到流浪狗之影響,請通知動物保護處後續捕捉,不要私下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以免違反動物保護法之規定。高雄市動物保護處洽詢電話07-2237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