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01.17
民生報(生活新聞,15版)
行政院針對「狗咬小孩」的問題進行討論,環保署長趙少康表示,狗的繁殖率很高,在繁殖率高於捕抓率的情況下,光靠捕犬隊是不夠的。他指出,政府可以引用「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0條規定,民眾飼養危險動物,未盡看管之責者,可處3日以下拘役;但與會人士認為,將狗視為「危險動物」會有爭議。綜合官員意見,認為狗籍應予管理,無主野犬可委託民間執行捕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