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捕犬:
◎負責捕犬單位:清潔隊。
◎捕犬勤務依據:以民眾報案為主,但案件很多,幾乎天天都要抓狗。其他時間若有空也是會巡邏,看到流浪的狗就會抓。
◎捕犬作業標識:駕駛藍色廂型車,車身標示有「桃園縣環保局」,捕犬人員有穿背心,背心左邊口袋別有識別證,後面繡有「動物保護管制人員」。
◎是否發放捕犬獎金?如何「計價」?:無。
◎犬隻被捕捉後的去處:新屋收容所。
■負責單位說法:
◎平鎮報案要抓的狗很多,幾乎天天要抓,抓到後就會直接送到新屋收容所。有主的會通知飼主,沒人認領的七到十天後就公告為流浪犬,處理流程則要詢問新屋收容所。
■關於犬隻被捕捉後的去處--帶你到現場:
◎請看新屋鄉訪查記錄。
■完整檢視:過去‧現在-台灣犬貓收容留置所影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