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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載淡水收容所虐待動物與事實不符請求更正 標題:「報載淡水公立流浪動物收容所虐待動物與事實不符,請求予以更正」
【北縣訊】有關今日(98年11月5日)蘋果日報報載本縣淡水公立流浪動物收容所死狗活狗全關在一起,本府(動物疾病防治所)每週至少派員至收容所查訪一次且淡水鎮公所表示絕無報載所述情事,另表示刊登之照片經現場比對孔目不符,照片並非淡水公立流浪動物收容所,報載資料來源有誤,本府(動物疾病防治所)將請該報予以更正說明。 本縣計14處公立流浪動物收容所,最大收容量約1,700隻,平常在養頭數1,000頭左右,均以人道捕犬方式捕捉犬隻並依據「動物保護法」、「公立動物收容所管理作業規範」及「臺北縣公立流浪犬收容所標準作業流程」規定依法辦理。本縣14處公立流浪動物收容所,數量為全國之最,投入人力資源也最多,雖然財政不如其他縣市,但仍不遺餘力做好各項工作,並連續六年榮獲全國動物保護及流浪犬收容管理評鑑特優優等成績。 未來將加強流浪動物福利照顧及提昇收容品質等工作。明年度我們將增列2,000萬經費來整建修建公立流浪動物收容所成為兼具宣導教育功能園區。
資料詳洽:臺北縣政府動物疾病防治所 陳瑞濱 電話:2959-6353 撰稿人: 陳瑞濱 電話:2959-6353轉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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