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從收容留置開始 收容所與動物福利 行動參與 從1949以來 政策建言 討論與回應 最新消息 捐款支持
  • 研究會公告
  • 政府回應與說法
  • 產業回應及說法
  • 民眾回應及說法
  • 台灣「奇蹟」-從生命到垃圾 討論區索引
       研究會公告
         監察院檢舉函--中壢清潔隊毒犬案(99.02.05)
    註冊才能張貼

    討論串 | 最舊的先 前一主題 | 下一主題 | 底部
    張貼者 討論串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
    張貼於: 2010/4/9 1:52
    會員二級
    註冊日: 2009/4/17
    來自:
    張貼數: 29
    監察院檢舉函--中壢清潔隊毒犬案(99.02.05)
    主旨:中壢市公所清潔隊隸屬中壢市公所,其並應由桃園縣政府及桃園縣政府環保局管理,且桃園縣政府本身即為動物保護法第2條所規定之主管機關,其轄下之清潔隊竟違反動物保護法對動物為殘忍之傷害及虐待,緣檢舉之,上開被檢舉人均涉違反動物保護法,惡意傷害動物致動物受傷及死亡。懇請 鈞院依法糾正,並將相關應負責之公務員依公務員懲戒法第2條移付懲戒,以維法益,並彰法信。(點選觀看檢舉函

    監察院於99年2月24日函農委會,要求就違法事項、有否監督、查處等提出說明。(點選觀看監察院回函
    討論串 | 最舊的先 前一主題 | 下一主題 | 頂部

    註冊才能張貼